台州市就业创业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得到省政府的通报肯定。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大量的就业创业政策,走在全省前列。奉上“台州市就业创业政策精选”,以飨读者。
关键词:企业稳岗政策篇
一、企业稳定岗位补贴
对象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台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
标准
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补贴。一年补贴一次,政策执行至2020年。
二、中小微企业稳定岗位补贴
对象
上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数(自然减员及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除外)低于单位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的3%的中小微企业。
标准
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单位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补贴,一年补贴一次。
三、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用人单位。
标准
按用人单位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除距法定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带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
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用人单位。
标准
每新吸纳一人2000元/年,每家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带动就业补贴。
五、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象
新招用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标准
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六、电商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对象
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从事农产品网络销售,农民网络消费服务的电商企业。
标准
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企业吸纳就业)
对象
吸纳重点人群达到一定比例的中小微企业。
标准
企业每招用1名重点人群人员,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贴息额度最高为300万元。最长不超过3年。
咨询联系
市就业管理服务局:0576-88200534,88206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