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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时间 |
任务 |
1 |
初始化阶段 |
9月20日前 |
教务人员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初始化,学院参数设置,教师管理和学生管理信息设置。 |
2 |
启动阶段 |
9月30日前 |
指导教师完成题目的上传与维护。 |
10月10日前 |
专业负责人审核选题并反馈意见给指导教师。 |
10月17日前 |
组织师生双向选择,下达任务书。 |
10月30日前 |
指导学生文献查阅等开题前期工作。 |
3 |
开题阶段 |
12月11日前 |
学生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 专业负责人组织各专业召开开题报告会。 学院及各专业组织阶段检查。 |
4 |
实施阶段 |
2023年3月25日前 |
学生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完成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写作,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和修改完善。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文本材料及过程材料等上传,并上传论文检测系统。通过重复率检测。 |
5 |
答辩阶段 |
2023年3月28日前 |
一审。指导教师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要求,审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是否达到要求,给出指导教师成绩,及格及以上方可进入二审环节。 |
2023年4月2日前 |
二审。交叉评阅教师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正文、文献综述等材料的质量、工作量、难度及创新情况,并给出交叉评阅成绩,及格及以上方可参加答辩。 |
2023年4月23日前 |
完成一辩。 |
2023年4月30日前 |
完成二辩。 |
6 |
成绩评定阶段 |
2023年5月7日前 |
各专业完成成绩评定,优秀论文推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上交学院归档。 |
7 |
质量检查和总结归档阶段 |
2023年5月19日前 |
学院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自查工作,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重复率和质量进行抽查。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或重复率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将总结、评优等材料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