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员: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浙教师〔2016〕71号)精神和培训项目申报结果,台州学院将于2017年7月举办“促进学生发展的科学课堂教学转型研修”。为方便您顺利报到并按时参加培训,现将报到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地点及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7月8日(周六)上午
9:00-11:00报到注册 14:00开班典礼、班会。
报到地点:台州学院临海校区毓秀楼(即培训楼)大厅。
(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台州学院临海校区西大门处)
乘车路线:
(1)临海客运中心乘坐202路公交车到台州学院(终点站);或在车站出口处乘坐出租车到台州学院(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西大门,车费约15元。
(2)临海火车站坐211路公交车到客运中心换乘202路到台州学院;或在车站出口处乘坐出租车到台州学院(临海市东方大道605号)西大门,车费约30元。
培训时间:7月8日-7月19日
二、随带材料及物品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3)《以促进学生发展为导向的单元整体教学计划》初稿1份;
(4)《以促进学生发展为导向的课时教学设计》(含评价策略)初稿1份;
注:除提交书面材料以外,请将电子稿一并发送到邮箱815023712@qq.com
(4)移动存储设备。
三、培训作业要求
通过本次培训,学员需完成《以促进学生发展为导向的单元整体教学计划》、《以促进学生发展为导向的课时教学设计》(含评价策略)、《培训心得体会》等学习材料,结业前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并提交听课笔记(或复印件)。
四、结业考核标准
1.学员必须修满规定学分,一般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将按8学分/天的标准在省培管理平台中扣除相应学分。
2.缺课时间超过五分之一的,或未按要求递交前述各项作业的,或在参训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成绩均判定不合格、不予结业、不记学分。
3.培训结束前及时递交前述各项规定作业,经考核通过,准予结业,成绩认定为合格。
4.学员在参训期间表现积极、无缺勤、主动服务班级事务、高质量完成各项作业的,可获得“优秀学员”的评比资格,名额控制在班级实到人数的25%。
5.结业证书和优秀学员荣誉证书均由台州学院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统一颁发。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费用共计3600.00元,请您报到时持印有“银联”标志的任何银行发行的银联卡(含公务卡)现场刷卡缴费(不收手续费)。由我校财务处开具相应报销发票。
六、联系方式
班主任:翁若兰(电话:0576-88660338 邮箱:815023712@qq.com)
杨 莹(电话:0576-88660338 邮箱:848101252@qq.com)
组班教师:贺建东(电话:0576-88660338)
微信交流群:初中科学培训2017.7(请以“地区+姓名”的方式实名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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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七年六月
台州学院校园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