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管理,根据《台州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14]40号)文件要求,对于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内容的横向科研项目,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办理结题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7年5月31日前合同期满的横向科研项目。
二、材料报送:
请符合结题条件的各项目负责人于2017年6月30日前在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结项登记,并将签字盖章后的《台州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登记表》一式两份交科研处。
合同有效期满,因故不能如期完成,双方同意延期履行并签署合同延期补充协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台州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交科研处,可延期办理结题。延期每次不超过一年,最多延期两次。
联系人:廖运平 联系电话: 85137247
科研处
2017年6月14日
主送: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抄送:
台州学院科研处 2017年0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