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环境工程1班郑琪(学号1231240008)、15环境工程2班姚梦莎(学号1531240006)、15生物科学1班刘豪豪(学号1431210052)、15科学教育4班缪聪利(学号1531030078),17环境工程(专升本)吴晨(学号1731340017)、17环境工程(专升本)胡曦(学号1731340012),以上学生未参加或者未通过学院组织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第一次答辩和第二次答辩。
学院现组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第三次答辩。请以上学生在2019年5月20日之前,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第三次答辩申请,完成相关材料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交学院D370办公室於丹枫老师处,电话:677258。逾期未申请和上交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者,学院本学期将不再安排其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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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