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引导作用,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和谐校园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台州学院第九届“十佳道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台学院学工发〔2019〕5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评选台州学院第九届“十佳道德标兵”候选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台州学院第九届“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台州学院学生评优奖励条例》第四章“十佳道德标兵评选办法”(见《台州学院学生手册》2018年版第78页)执行,评选对象的突出表现以2018年为主,兼顾其他时间段表现。
二、评选程序和名额
1.各班级在广泛宣传、深入发掘的基础上,严格对照评选条件,采用班级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推荐本班的“十佳道德标兵”参评对象1-2人(项)(确实无典型事迹,可不推荐),并填写《台州学院“十佳道德标兵”推荐表》和《台州学院第九届“十佳道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2.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将对各班级推荐的参评对象进行联评,届时将推选1-2名候选人报送台州学院党委学工部。
三、评选要求
1.开展台州学院第九届“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活动是学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做好参评对象的推荐工作。
2.参评对象的参评材料包括《台州学院“十佳道德标兵”推荐表》、2000字支撑材料及《台州学院第九届“十佳道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请于2019年4月15日下午4点前将电子稿以“年级+专业+姓名”为命名发至邮箱759444957@qq.com,联系人:翁老师,联系电话:88660169,677230。
附件1:《台州学院“十佳道德标兵”推荐表》
附件2:《台州学院第九届“十佳道德标兵”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3:关于开展台州学院第九届“十佳道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红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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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