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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台州学院第七届“十佳道德标兵”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3-31 点击数量:

 

院内各班级: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引导作用,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决定开展第七届“十佳道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七届“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台州学院学生评优奖励条例》第四章“十佳道德标兵评选办法”(见《台州学院学生手册》2016年版第59页)执行(见附件2),评选对象的突出表现以2016年为主,兼顾其他时间段表现。参评者要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尊老爱幼等某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评选名额和要求

1、各班级在广泛宣传、深入发掘的基础上,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班级推荐与自荐相结合,各班择优推荐参评对象1-2人(确实无典型事迹,可不推荐),并填写《台州学院 “十佳道德标兵”推荐表》(见附件1)及相关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请于46(周四)前将文件命名为“**级**班**同学”发送至2482882033@qq.com,联系人:章小斌663110。备注:推荐材料只需上交电子版。

2、学院党政会议将对各班级推荐的参评对象进行联评,届时将推选1-3名候选人报送至台州学院学工部。

3、第七届 “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活动是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班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予以重视,做好参评对象的推荐工作。

 

附件1《台州学院“十佳道德标兵”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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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十佳道德标兵评选办法(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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