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为做好2017年度各级各类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包括校团委组织的台州学院学生科研项目、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新苗人才)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新苗人才)项目)以及教务处组织的台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各级各类学生科研项目。
2、申请对象
申请人必须为我院有正式学籍的学生,项目负责人应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且须为非毕业班学生,确保离校前完成申请项目的主要实施工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其他项目执行期一般为1年,自2017年5月起算);参与人员应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并做到专长互补、分工明确,团队总人数一般不多于5人。每个项目应聘请指导教师1-2人。
3、申报表填写要求
申请人先行填写台州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申报表(附件1-2,按申报类别选择填报)或台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3-5,按申报类别选择填报),学院在专家评议的基础上审核推荐各级各类拟资助项目(对未获得校级以上项目推荐和立项的,学院将确定部分项目为院级学生科研项目予以资助)。请有意组织申报2017年度各级各类学生科研项目的同学和老师认真做好项目的选题和研究方案的设计,填写对应的项目申报表(经费预算暂缓填写),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两份提交至学院教务办。
各级各类获得推荐资格的成果要求:校级项目(含团委和教务处)原则要求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申请国家专利1项,或形成参加校级创新创业大赛的成果),市级以上项目原则要求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申请国家专利1项,或形成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的成果),以上成果为对应级别项目结题的最低要求,且要求学生为第一完成人。
注:学生科研项目是重要的创新活动载体,学生获得资助并顺利完成学院将根据《台州学院创新学分管理办法》(台学院发〔2016〕17号)给学生计算创新学分,并在学年综合考评加以利用,指导教师将给予计算教学工作量并作为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的重要教学业绩,请各位同学和老师积极组织申报。
二、项目结题
(一)2016年度待结题项目情况
本年度待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共32项,清单见附件6,具体包括:
1、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4项(2015)
2、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新苗人才)项目:5项(2016和2015)
3、市大学生科技创新(新苗人才)项目:1项(2016)
4、校立学生科研项目:7项(2016和2015)
5、院立学生科研项目:15项(2016和2015、2014)
(二)结题申报书的填报与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类别认真填写对应的结题申请书(附件7-11分别为yl6809永利学生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台州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相关报告),同时提交项目申报时承诺成果的支撑材料,纸质稿一式二份和电子稿报至学院教务办。
(三) 项目延期或终止申请,
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对应表格见附件12),说明项目执行情况及延期或终止的原因,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至学院教务办。
三、项目进展报告
2016年立项的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填报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3),具体项目见附件14,中期检查报告提交打印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
所有申报、结题、项目进展材料(含电子稿)提交至学院教务办杨老师处(办公室:D373,Email:848101252@qq.com,电话:88660335),截止日期:3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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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6809永利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