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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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10-31 点击数量:

院内各班级:

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台政办发【200990号》文件的精神,今年我校所有全日制在册学生和往年一样,均将纳入所在地(临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保障项目和待遇水平与所在统筹地区城乡中小学生相一致。

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我校学生的保险工作现已进入投保宣传、登记和统计阶段。请院内各班级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国家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体系这一惠民政策的重要意义,做好学生的参保登记、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资料

临海市政府社会保障局的宣传材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保登记与统计

1、险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保险期限和保费:根据临海市社保局最新实行的《临海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保费标准:240/年,具体如下:

16级新生:

2016912017123116个月),320元。

其他学生:

201711201712311年),240元。

3、参保学生的保费在学生班级代管费中扣除,无需另交现金。

4、学生投保自愿,但学校希望全校每位学生都参保。如家里已入保险,可不参加学校保险,如果出现两头参保,临海市社保局已明确规定,报销只限一头。

5、各班级统计入保学生名单,填写《台州学院2017年学生医保参保名单——XX班》(电子表格联系辅导员翁老师索取,只交电子稿)。请严格按照格式填写,学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请认真核对,避免信息错误造成返工或无法参保。

社保局的免缴费对象为低保户、孤儿等,暂定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的特殊照顾类别栏为S,个人缴费栏为“0”,待社保局审核后最终确定,审核结果另行通知。

6、不在学校参保的学生必须在“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承诺书”上说明不参保原因(已参保或不参保)亲笔签名红泥手指印(“承诺书”见附件,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纸质版),同时填写汇总《台州学院学生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计表》(表格见附件,上交电子稿)。

7、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台州学院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统计表》(表格见附件,上交电子稿),待学院汇总后,在纸质版上由班长代表全班同学签名。

以上相关电子表格发送至辅导员翁老师邮箱(759444957@qq.com),需交纸质材料的表格,一式一份于117日(星期一)交至学院D367办公室辅导员翁老师处。

如有疑问,请联系辅导员翁老师,电话:677230

 

附件1: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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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台州学院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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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台州学院学生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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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学生医保索取和提交材料等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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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6809永利学工办

201610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