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引导作用,弘扬真美,传递正能量,激励广大学生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决定开展第六届 “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届“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台州学院“十佳道德标兵”评选条例》(《台州学院学生手册》2015年版P59,详见附件1)执行,评选对象的突出表现以2015年全年为主,兼顾其他时间段表现。参评者要求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尊老爱幼等某方面有突出表现。
二、评选名额和要求
1、各班级在广泛宣传、深入发掘的基础上,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班级推荐与自荐相结合,择优推荐本班的“十佳道德标兵”参评事迹1-2项(确实无典型事迹,可不推荐),并填写《台州学院 “十佳道德标兵”推荐表》(见附件2)。请于4月14日(周四)前将推荐表及相关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的电子稿发送至2482882033@qq.com,文件命名为“XX级XX班XX同学”联系人:章小斌(663110)。
2、学院党政会议将对各班级推荐的参评对象进行联评,届时将推选1-3名候选人报送台州学院学工部。
3、第六届 “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活动是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班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予以重视,做好参评对象的推荐工作。
附件1:《评选条例》(供参考)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台州学院“十佳道德标兵”推荐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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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