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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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各级各类学生科研项目申请及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3-09 点击数量:

全院师生:

为做好2016年度各级各类学生科研项目申请与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组织的申报项目包括yl6809永利学生科研项目、台州学院学生科研项目(含教务处和团委)、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新苗人才)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新苗人才)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各级各类学生科研项目。其中,院立项目每项资助500元,校级及校级以上项目按上级文件规定予以资助(一般校级项目资助800元,市级5000元、省级10000元、国家级20000元)。国家级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两年,其他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一年(自获立项起计算)。

2、申请对象

申请人必须为我院有正式学籍的学生,项目负责人应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且须为非毕业班学生,确保离校前完成申请项目的主要实施工作;参与人员应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并做到专长互补、分工明确,团队总人数一般不多于5人。每个项目应聘请指导教师1-2人。

3、申报要求

申请人先行填写yl6809永利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按申报类别选择填报,附件1-3),学院在专家评议的基础上审核确定yl6809永利2016年度院立学生科研项目,同时优中选优推荐部分项目参加2016年度校级以上学生科研项目的遴选。请有意组织申报2016年度各级各类学生科研项目的同学和老师认真做好项目的选题和研究方案的设计,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稿发送至学院教务办。

注:申请结题时,院级项目要求对项目实施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形成完整的研究或创业报告,校级项目原则要求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申请国家专利1项,或形成参加校级创新创业大赛的成果),市级以上项目原则要求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申请国家专利1项,或形成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的成果),以上成果为对应级别项目结题的最低要求,且要求学生为第一完成人。申请人承诺的预期成果达到对应级别项目的最低要求方可获得该类项目推荐资格。

二、项目结题

(一)2016年度待结题项目情况

本年度待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34项,清单见附件4,具体包括:

1、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项(2014

2、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新苗人才)项目:3项(2015

3、市大学生科技创新(新苗人才)项目:1项(2014

4、校立学生科研项目:8项(20152014

5、院立学生科研项目:20项(20152014

(二)结题申报书的填报与提交

各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类别认真填写对应的结题申请书(附件5-9分别为yl6809永利学生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台州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相关报告),同时提交项目申报时承诺成果的支撑材料,纸质稿一式二份和电子稿报至学院教务办

(三) 项目延期或终止申请

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对应表格见附件10),说明项目执行情况及延期或终止的原因,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至学院教务办。

三、项目进展报告

2015年立项的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填报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1),具体项目见附件12中期检查报告提交打印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

所有申报、结题、项目进展材料(含电子稿)提交至学院教务办杨老师处(办公室:D373Email848101252@qq.com,电话:88660335,截止日期:331日。

 

                                 yl6809永利

        20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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