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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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会师星期四”师生交流日活动之期末考纪和寒假安全教育专题交流会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1-04 点击数量:

全院教工和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发挥“会师星期四”师生交流日活动的品牌优势,在师生联动交流中体现全员育人的教育目标,藉此岁末之际,正值期末考试与寒假前夕,我院特举办此次“会师星期四”专题交流会活动,旨在通过活动加强教师在诚信考试、安全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引导作用。

一、活动主题:考风考纪和假期安全教育

二、活动时间:201617日(周四)下午15:1016:40(如有冲突,请另行安排,

但须在114日前完成)

三、活动对象:yl6809永利全体师生(具体安排见下表)

 

班主任

参加教师

13生物科学12

王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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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生物教育12

 

边才苗

李金枝

董成娣

13科学教育123

章小斌

 

魏冬梅

杨娟芬

13环境工程123

宗恩敏

 

白书立

 

13生物工程12

翁添富

宋贤聚

 

/

14生物科学12

王文基

王锦文

潘志祥

/

14生物教育12

 

 

 

严巧娣

14科学教育123

任敬钢

梁仁杰

 

陈露茜

14环境工程123

蒋胜韬

张崇邦

 

孔庆娜

14生物工程12

尹龙飞

付永前

潘小翠

/

14生物工程(专升本)

杨仲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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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生物科学12

张慧娟

杨蓓芬

马勇军

翁若兰

15生物教育

范淑燕

杨启富

贺建东

/

15科学教育12

钱宝英

施时迪

陈模舜

 

15科学教育3

孙长森

杜照奎

 

/

15环境工程123

朱莺莺

王金宝

管玉江

江锦花

15生物工程12

钟永军

柯世省

阮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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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生物工程(专升本)

彭春龙

祝子坪

 

/

四、活动内容:

1.学习《台州学院学生考试违规认定处理办法》;

2. 学习《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强调期末及假期期间安全有关事项;

4.其他方面的师生交流。

五、活动地点:以班级为单位自行预约教室

六、活动要求:为丰富专题交流的活动形式,注重实效性,以班级为单位提前策划活动方案,届时邀请班主任及相关教师参加。会议全程需有照片和文字记录,各班在115日以前,将《班级活动记录登记表》和《yl6809永利“会师星期四”交流记录登记表》的纸质稿至学工办D-370办公室,班会照片以“XXXX班班会照片”为文件名和邮件名发送至xumin@tzc.edu.cn

附件1:yl6809永利班级会议(活动)记录登记表(该表由班长填写)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yl6809永利“会师星期四”交流记录登记表(该表由班长填写)
点击浏览该文件

 

 

yl6809永利

20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