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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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及中期汇报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2-25 点击数量:

全院各系、各班级: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及校团委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6项目申报和2015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项目申报

1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针对已取得的研究成果进行推广应用,考察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

3)每项课题资助1万元左右(含学校1:1配套部分)。

2、申报要求

1)根据申报类别认真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附件2)。

2)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确保在毕业离校以前(20176月前在校学生)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3)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的方式进行申报,项目组总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每个项目应有1-2指导老师。注意:承担在研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的学生及指导老师,不能组织本次项目申报。

4原则上,申报项目应培育1成果参加 “挑战杯”等省级及以上A类学科竞赛。

二、2015年项目中期检查

项目负责人认真梳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对项目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填写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需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在研项目见附件4

三、报送材料及评审、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1、请有意申2016年项目和承担在研项目的同学和老师201614下午16:00准备好相关材料,项目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等纸质材料一式3报送至D-373办公室杨老师处(88660335),项目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及汇报的PPT电子文档发送至848101252@qq.com

2201615,学院组织申报项目和中期检查项目的现场答辩会,请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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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