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系、各班级: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及校团委通知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16年项目申报和2015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项目申报
1、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针对已取得的研究成果进行推广应用,考察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
(3)每项课题资助1万元左右(含学校1:1配套部分)。
2、申报要求
(1)根据申报类别认真填写《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浙江省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附件2)。
(2)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确保在毕业离校以前(2017年6月前在校学生)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3)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的方式进行申报,项目组总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每个项目应有1-2名指导老师。注意:承担在研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的学生及指导老师,不能组织本次项目申报。
(4)原则上,申报项目应培育1项成果参加 “挑战杯”等省级及以上A类学科竞赛。
二、2015年项目中期检查
项目负责人认真梳理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对项目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填写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需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的在研项目见附件4。
三、报送材料及评审、检查工作时间安排
1、请有意申请2016年项目和承担在研项目的同学和老师于2016年1月4日下午16:00前准备好相关材料,项目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等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D-373办公室杨老师处(88660335),项目申报书、中期检查报告及汇报的PPT电子文档发送至848101252@qq.com。
2、2016年1月5日,学院组织申报项目和中期检查项目的现场答辩会,请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