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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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台州学院“三台” 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0-10 点击数量: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精神,请参照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今年的国家奖学金和台州学院“三台” 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2012级、2013级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条件及程序请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台州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版学生手册P48)、《台州学院“三台”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版学生手册P51)执行。

1、国家奖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

道德品质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2014-2015学年获校一等奖学金并同时获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各种竞赛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等荣誉之一者。

2、台州学院“三台”奖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

道德品质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者。2014-2015学年获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并同时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各种学科竞赛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及特别荣誉等其中之一者。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台州学院“三台”奖学金不能兼得。

四、12级、13级各班经初评、推选、公示,每班最多报送N名候选人(N等于行政班小班个数),候选人须按要求同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台州学院“三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为两页,不得随意增加页数。其中学习情况和获奖情况请在班委监督下如实填写。请各班于1014日(周三)1600前将本班候选人材料电子版命名为“XX班国奖三台推荐表”发送到邮箱2482882033@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章小斌(663110),D-370室。

五、我院将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国家奖学金获得者2名、“三台”奖学金4名,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联系人 章小斌    联系电话 88660169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台州学院“三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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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