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实践活动,根据台州市教育局文件(台教高〔2015〕81号)相关要求,现面向我校大学生开展2015年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毕业班学生不能申报)。学生可以个人申报或团队申报(团队项目研究总人数不超过5人),采取负责人申报制,每个项目可选1-2名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原则上要求中级职称以上,有成效显著的学生学科竞赛辅导经历或科研开发能力)。
二、项目类别及相关要求
1.项目类别:2015年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分为两类,其中:一类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二类项目资助经费3000元,学校将给与一定的配套经费。
2.时间要求: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学生离校前须完成。
3.经费要求: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做到专款专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研究经费。
4.成果要求:获得资助的项目在一年内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中的一项:(1)完成项目的作品或样机或设计方案;(2)参加一项省级学科或技能竞赛并获奖;(3)参加指导教师的科研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果;(4)参加实验仪器或实验项目的设计工作;(5)发表与项目相关的研究论文一篇及以上,并在文中标明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资助项目。
三、报送材料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各班级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请在规定时间前将《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报书》、《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稿通过邮箱发送至848101252@qq.com,电子稿命名方式:《班级+姓名+2015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纸本稿一式一份交D373办公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8660335。
附件1: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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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台州市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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