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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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学生赴台湾高校开展交流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5-12 点击数量:

 

学院各班级:

  为进一步培树和激励广大优秀学生,加强青年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学校决定2015年选派部分优秀学生赴台湾高校开展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

  今年学校计划选派共26人,其中我院择优选派2优秀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交流。

  二、经费资助

今年赴台湾高校学习交流经费采取学校资助和个人自付相结合的方式,预计人均费用6000元左右,其中学生个人须承担1000,超出部分由学校承担。经费包括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台湾入台证等办理费用,一次往返交通费和学习交流期间规定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

三、选拔及申请程序

  1、基本要求

  ①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②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三年级本科生;

  ③申请对象要求品学兼优,曾获得国家奖学金、三台特等奖学金、校十佳大学生或三好学生之一者。

  2、申请程序

  ①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如有申请意向,请于513前填写《台州学院优秀学生赴台湾交流项目申请表》和《台州学院优秀学生赴台湾交流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2482882033@qq.com,联系人:章小斌,电话:663110

  ②学院经过资格审查、综合考察等环节,在报名学生中择优推荐2名上报到校党委学工部。  

   ③学工部、港澳台办公室组织人员对二级学院(部)的推荐名单进行专题研究讨论,最后确定选派对象在校园内公示。

  四、人员派出与管理

  1、学校专门指派3名学工线领导带队,全面负责在台湾学习交流期间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及相关事项的协调联系;

  2、参加学习交流学生在今年暑假派出,为期七天,在台湾期间不得改变学生身份、交流期限和交流单位;

  3、学生在台湾学习交流期间应遵守大陆和台湾的法律法规,遵守台湾地区的风俗习惯,并自觉接受学校带队老师管理,按期回校。

  

附件1:《台州学院优秀学生赴台湾交流项目申请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台州学院优秀学生赴台湾交流项目申请汇总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yl6809永利党总支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