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班级:
在“澡身浴德,修业及时”校训精神引领下,我校广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方面涌现出了许多先进事迹和个人,为实现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持。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引导作用,弘扬真美,传递正能量,激励广大学生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决定开展第五届 “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五届“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台州学院“十佳道德标兵”评选条例》(《台州学院学生手册》2014年版P59,详见附件1)执行,评选对象的突出表现以2014年全年为主,兼顾其他时间段表现。
二、评选名额和要求
1、各班级在广泛宣传、深入发掘的基础上,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班级推荐与自荐相结合,择优推荐本班的“十佳道德标兵”参评对象1人,并填写《台州学院 “十佳道德标兵”推荐表》(见附件2)。请于4月8日(周三)前将推荐表的电子稿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负责发送至2482882033@qq.com,(推荐表命名为“XX级XX班XX同学”,文件名和邮件名统一命名为“XX级XX班十佳道德标兵候选人”),联系人:章老师(663110)。
2、学院党政会议将对各班级推荐的参评对象进行联评,届时将推选1-3名候选人报送台州学院参评。
3、第五届 “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活动是学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班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予以重视,做好参评对象的推荐工作。
附件1:《台州学院“十佳道德标兵“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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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台州学院爱华奖“十佳道德标兵”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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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