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专题
通知公告
院内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免除浙江残疾人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残疾人联会》浙财社〔2014〕149号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入学前为浙江省户籍,并持有浙江省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现就读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可以申请免除学费和住宿费。
二、学费、住宿费标准:师范类3600元;非师范类3960元;住宿费1200元。
三、上报材料:浙江省户籍(复印件一式三份);浙江省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一式三份);浙江省残疾人大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申请表(一式三份);浙江省残疾人大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各班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做好申请学生身份、学费、住宿费的确认审核工作。
五、申报时间:各班班长于2014年10月23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以电子形式发至759444957@qq.com。联系人:翁添富老师,办公电话:88660169,手机短号:677230。
附件2:汇总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yl6809永利学工办
2014年10月14日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