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学院专题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第四届爱华奖“十佳道德标兵”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3-07 点击数量:

院内各班级: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校广大学生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在“澡身浴德,修业及时”校训精神引领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尊老爱幼等方面涌现出了许多先进事迹和个人,为实现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和有力的道德支持。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引导作用,弘扬真美,传递正能量,激励广大学生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决定开展第四届爱华奖“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四届爱华奖“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台州学院“十佳道德标兵”评选条例》(见附件1《台州学院学生手册》2013年版P60)执行,评选对象的突出表现以2013年全年为主,兼顾其他时间段表现。

二、评选名额和要求

1、各班级在广泛宣传、深入发掘的基础上,严格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本班的爱华奖“十佳道德标兵”参评对象1-2人,并填写《台州学院爱华奖“十佳道德标兵”推荐表》(见附件2)。请于31411:30前将推荐表的电子稿以班为单位由班长统一发送至xumin@tzc.edu.cn,(推荐表命名为“XXXXXX同学”,文件名和邮件名统一命名为“XXXX班十佳道德标兵候选人”),联系人:徐老师(651052)。

2、学院党政会议将对各班级推荐的参评对象进行联评,届时将推选1-3名候选人报送台州学院参评。

3、第三届爱华奖“十佳道德标兵”的评选活动是学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班务必在思想和行动上予以重视,做好参评对象的推荐工作。

附件1《台州学院“十佳道德标兵“评选条例》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2《台州学院爱华奖“十佳道德标兵”推荐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yl6809永利

20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