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协议书请寄到:浙江省台州市临海东方大道605号台州学院yl6809永利4118室 杨莹 联系电话:13566825557(660557) 邮编:317000
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毕业生户口迁移暂定于6月初启动,学生离校前3天结束。户口迁移证
是居民迁移户口的证明,大家务必保管好,并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未落实就业岗位的(包括有就业岗位但没有经过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考研后还没有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原则上迁回原籍。以后如果找到工作或者考研被录取的,再从家里迁往工作单位或学校。
2、已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应当凭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材料、就业协议等,向就业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
3、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由学校统一办理后发给或者寄给同学本人。
4、收到户口迁移证后,请认真阅读并核对有无错误,如有错误的话,在右上角写上联系短号交回保卫处更改后发还本人。(今年户籍管理机关规定不得随意更改迁往地址,确实需要更改的需要本人带齐相关材料前往窗口办理)
5、请在有效期内办理落户手续(把户口迁移证交给户籍管理机关),避免日后麻烦。
6、毕业生需要户籍证明备用的,请本人带身份证于6月份前办理。
临海的到临海办事大厅(户籍窗口),椒江的到椒江区办证中心公安窗口。
7、不明之处请至电:
临海办事大厅(户籍窗口)85280059 校保卫处临海校区周老师(662079)
椒江区办证中心公安窗口 88836727 校保卫处椒江校区张老师(691500)
台州学院保卫处
2011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