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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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1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1 点击数量:

 

台州学院教务处文件

 

 

台学院教发〔2021〕136号


 

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1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1学年第1学期学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依据《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台院发〔202177号)的规定,除下列情形外,一般允许学生申请转专业:

(一)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二)应予退学的;

(三)从外校转入的;

(四)招生主管部门或学校在招生时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如定向招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单独考试、中本一体等);

(五)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的;

(六)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与其它专业互转的;

(七)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的转专业按录取当年的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各专业的具体条件详见所在二级学院的转专业方案。

二、转专业程序

(一)报名、审核阶段

12月23-29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交到所在学院,每个学生限填一个志愿。填写转专业志愿前,学生本人应认真阅读《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并对照拟转入专业的考核录取办法的条件以及附件7、8、9的体检要求,以免浪费转专业的机会。

12月31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报名资格,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同意转出的,将申请表送到拟转入学院,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给拟转入学院。

202215日前,拟转入学院审核学生材料,并将整理好的汇总表电子版发给教务处。

(二)考核、录取阶段

2022224日前,拟转入学院根据公布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拟定录取名单,将结果进行公示并告知相关学生。面试、笔试时间由转入学院安排。

录取前放弃转专业的,应及时与拟转入学院联系,并将放弃转专业的申请交到拟转入学院。

225日,转入学院将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包含录取和未录取)交到教务处,申请表留转入学院备查。

 “按学生在原专业同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例得出的分数”(简称“绩点排名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分数=100-(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原专业同年级总人数)*100。

(三)公示、发文阶段

教务处汇总全校转专业名单,将拟同意转专业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学校审批,由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公示期间,学生可以到转入专业试听,若要放弃转专业的,须及时填写放弃转专业的申请,经原学院同意后,在公示期内交到拟转入学院,由此产生的空余名额,由转入学院顺位递补。公示期结束至3月6日为试读期,试读期内因不适应新专业申请退回的,不再递补。

(四)后续工作阶段

有关学院和部门做好转专业学生的转出和接收工作,如宿舍安排、行李接送、学生报到、教材退换、课程衔接、学业指导、费用结算等。学生转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

(五)应征入伍学生退役的,可在复学的同时办理转专业手续,在原专业所在学院填写申请表,经双方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附件:1.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样表)

2.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样表)

3.2020级学生转专业方案简介(第3学期末)

4.2020级各二级学院转专业方案(2020年备案)

5.2021级学生转专业方案简介(第1学期末)

6.2021级各二级学院转专业方案(2021年备案)

7.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9.执业医师注册体检标准

10.学习困难学生降级转专业方案简介

 

                                 教务处

202112月17

 

 

主送: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台州学院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