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教务处文件
台学院教发〔2021〕136号
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1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1学年第1学期学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依据《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台院发〔2021〕77号)的规定,除下列情形外,一般允许学生申请转专业:
(一)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二)应予退学的;
(三)从外校转入的;
(四)招生主管部门或学校在招生时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如定向招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单独考试、中本一体等);
(五)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的;
(六)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与其它专业互转的;
(七)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的转专业按录取当年的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各专业的具体条件详见所在二级学院的转专业方案。
二、转专业程序
(一)报名、审核阶段
12月23-29日,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交到所在学院,每个学生限填一个志愿。填写转专业志愿前,学生本人应认真阅读《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并对照拟转入专业的考核录取办法的条件以及附件7、8、9的体检要求,以免浪费转专业的机会。
12月31日前,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学生报名资格,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同意转出的,将申请表送到拟转入学院,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给拟转入学院。
2022年1月5日前,拟转入学院审核学生材料,并将整理好的汇总表电子版发给教务处。
(二)考核、录取阶段
2022年2月24日前,拟转入学院根据公布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拟定录取名单,将结果进行公示并告知相关学生。面试、笔试时间由转入学院安排。
录取前放弃转专业的,应及时与拟转入学院联系,并将放弃转专业的申请交到拟转入学院。
2月25日,转入学院将汇总表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包含录取和未录取)交到教务处,申请表留转入学院备查。
“按学生在原专业同年级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例得出的分数”(简称“绩点排名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分数=100-(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原专业同年级总人数)*100。
(三)公示、发文阶段
教务处汇总全校转专业名单,将拟同意转专业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学校审批,由学校发文公布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公示期间,学生可以到转入专业试听,若要放弃转专业的,须及时填写放弃转专业的申请,经原学院同意后,在公示期内交到拟转入学院,由此产生的空余名额,由转入学院顺位递补。公示期结束至3月6日为试读期,试读期内因不适应新专业申请退回的,不再递补。
(四)后续工作阶段
有关学院和部门做好转专业学生的转出和接收工作,如宿舍安排、行李接送、学生报到、教材退换、课程衔接、学业指导、费用结算等。学生转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
(五)应征入伍学生退役的,可在复学的同时办理转专业手续,在原专业所在学院填写申请表,经双方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附件:1.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样表)
2.台州学院学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样表)
3.2020级学生转专业方案简介(第3学期末)
4.2020级各二级学院转专业方案(2020年备案)
5.2021级学生转专业方案简介(第1学期末)
6.2021级各二级学院转专业方案(2021年备案)
7.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9.执业医师注册体检标准
10.学习困难学生降级转专业方案简介
教务处
2021年12月17日
主送: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
台州学院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