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提升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结合实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检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的重要指标。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体要求,现将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定立德树人理念。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一总目标,将课程思政理念融入实践教学改革中,确保学生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内容方向的正确性。
(二)强化学术诚信教育。要求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指导教师和学生。明确指导教师是预防、杜绝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对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违纪问题“零容忍”,违者必究。
(三)注重成果导向管理。学生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是高校分类评价重要指标之一,各二级学院要把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与学生科研成果两项工作紧密对标起来,在严格选题、开题、抽检、答辩等环节流程管理,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实现人才培养质量与成果培育的双赢。要求各二级学院2020届学生申请论文发表、发明专利、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科研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的数量为预计毕业生数的3%—5%左右,学校对成果数量达5%及以上的学院给予一定的奖励政策。要将指导学生发表论文或成果替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评选优秀指导教师的重要依据。
(四)落实“学做相融”理念。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遵循“校企协同、双核强化、学做相融”应用型人才培养理念,对标《浙江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要求。选题和内容设计要对接行业产业发展实际,要有真题真做案例。指导教师要优先安排“双师双能”型和具有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担任,并聘请一定比例的行业、企业、实务部门等兼职教师参与或独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校企联合培养。其中省市级优特专业、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指导教师中行业、企业、实务部门等兼职教师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5%,其他单位结合专业认证、申硕条件的师资要求自行合理安排一定比例。
(五)鼓励创新创业实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学校鼓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创新、丰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增加创新创业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的鼓励政策,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
二、过程管理
(一)严把选题关:选题环节是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关键阶段,必须紧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对接地方产业需求。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师生双向选择,让学生在实际中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在实践中锻炼学生解决问题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从而达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二)加强开题审查:各专业可根据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会,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材料,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把好开题关;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高。开题未通过的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重新开题。
(三)加强过程指导:加强对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认真对待自己的研究,实验结果、调研数据等要真实,严禁伪造、杜绝抄袭,训练严谨的学术规范,确保高质量完成指导工作。学院在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基础上,应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规范工作记录表的撰写记录并做好归档。
(四)做好阶段性检查:要求各指导教师及时收集、保存阶段性材料,学院适时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督查,全面做好指导教师的检查考核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要落在实处,避免流于形式,推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
(五)严把答辩关: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和论文检测系统的检测,合格者方可参加答辩;要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其中以科技作品或创新创业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正文的学生需携带相关文字材料和证明材料,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向学院提出答辩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参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六)严格成绩评定标准: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各学院要严格控制毕业设计(论文)的优秀率(不超过本专业的15%)和优良率(不超过本专业的55%)。优秀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定要有一定质量监控程序,避免质量放水现象。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各个阶段的质量关。
2.各学院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选题情况分析、毕业设计(论文)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考评汇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等。
3.各学院应加强经费管理,依据《台州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将经费直接用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必要开支,用好用足教学经费。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要求
附件3:毕业设计(论文)正文替代工作说明
附件4: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
附件5: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一览表
台州学院教务处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