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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yl6809永利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金、“三台”特等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6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精神及学校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三台”特等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2016-2018级在校学生。根据综合考量、择优评定的原则,各奖项一般在我院高年级学生中产生,其中,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一般为三年级学生、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一般为三年级和四年级学生、“三台”特等奖学金获得者一般为四年级学生。

二、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评选标准、条件及程序严格按照学生手册《台州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2019年版学生手册P65)、《台州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2019年版学生手册P68)、《台州学院“三台”特奖学金评审办法》(2019年版学生手册P72)、《台州学院yl6809永利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台州学院“三台”特等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附件1)等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和程序进行。

(一)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申请条件如下:

道德品质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2018-2019学年智育和综合考评均在班级前10%并获得校一等奖学金,并同时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的成绩(相关认定标准参照2019年版学生手册P223《台州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在国内一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创业创新大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部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5.在专业类文体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部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6.获得省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获校级及以上十佳大学生、十佳学习标兵、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及其他特别荣誉称号之一者。

 

(二)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申请条件如下:

道德品质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学习成绩优异,2018-2019学年获得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并同时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的成绩(相关认定标准参照2019年版学生手册P223《台州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在国内二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创业创新大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市级一等奖、省部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5.在专业类文体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部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6.获得省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获校级及以上十佳大学生、十佳道德标兵、十佳学习标兵、自强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之一者。

 

(三)台州学院“三台”特等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申请条件如下:

道德品质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2018-2019学年获得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并同时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某一方面有特别突出的成绩(相关认定标准参照2019年版学生手册P223《台州学院学生创新学分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在国内二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创业创新大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市级一等奖、省部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5.在专业类文体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6.获得省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获校级及以上十佳大学生、十佳道德标兵、十佳学习标兵、自强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之一者。

 

三、申请和评审程序:

1.确定候选人名单:学院严格按照奖项标准要求,筛查出符合审评条件的候选人,整理汇总《2018-2019学年yl6809永利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台州学院“三台”特等奖学金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返还各班核对,以确认候选人信息无误。(该表格已经发送至各班核对,请拟符合条件者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以备核查。)

2.初评产生获奖建议名单:学院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严格按照评审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全方位考量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首先参考各学年综合考评和智育考评的累计排名结果,其次参考上学年综合考评和智育考评结果,再者参考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体竞赛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兼顾年级和专业因素,讨论产生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台州学院“三台”特等奖学金的获奖者建议名单,并确保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同时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台州学院“三台”特等奖学金。

3.公示获奖建议名单:学院初评产生的获奖建议名单,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获奖同学提交相应奖学金申请表,并上报校学生处审核。

 

附件1:yl6809永利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三台”特等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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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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